著作權的保護對象是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并能以某種有形形式復制的智力成果。著作權的保護期限,作品的作者是公民的,保護期限至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作品的作者是法人、其他組織的,保護期限到作者首次發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著作權登記是指著作權有關當事人依照法律的規定,向登記機關申請,將作品及其權刊登載于登記簿的行為。著作權實行自愿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我國實行作品自愿登記制度的在于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并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